招聘心路历程——在猎头与inner house hr间徘徊(八)
2010-1-21 她已经不在“人事”了… …
今天msn上,朋友给我发了个小笑话:
某企业人事部员工X某,最近被调到楼下的公关部。这天,他朋友打电话到原部门:“X某在吗 ” X某同事答:“他已经不在人事了。”朋友:“啊 他……什么时候过去的”同事:“上礼拜。”朋友:“我怎么都不知道……也没有送他一程……”同事:“没关系啊,下去找他不就好了么 ”
朋友: 啊,你真会开玩笑
同事:不是开玩笑,他走的时候说了,要是谁想他了,随时欢迎去下面找他玩。
朋友:。。。。 这不方便吧。。。。
同事:嗯,白天确实不方便,那我让他晚上去找你吧!
这是一个关于hr难得的笑话,其他的关于hr的笑话似乎没有一个会显得友善。
昨天和原来的同事聚会,同事劝我放弃做HR,改做客户,觉得做人事没有什么前途,我只是笑笑没有回答。他说他原来公司的HR当众急过眼,说那个HR是老板让干嘛就干嘛,前脚迈进老板office,后脚出来就指挥满屋子的人按照老板说的做,结果一次因为什么事情闹翻了,那位HR把同事的事情贴成大字报似的挂在办公室里示众,同事当众大骂:“你是做人事的吗?你怎么都不做人事儿呢?!!”,结果自不必说,同事第二天即辞职离开那家公司,据说后来那位HR也只做了一个月就黯然离开了。
如果说以上还只咱们饭后闲谈,聊以谈资而已的话,那么在现实中,HR因为做人事而不在人世的血的现实在之前是屡见不鲜的。去年的一个劳动争议经典案例发生在09年3月12日中午,24岁的广州番禺区嘉衡珠宝公司起版部工人何金喜从公司顶楼跳下身亡,而在他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之前,他杀死了一名人事总监和一名人事经理。被杀的HRD Ann 40岁,有一个15岁的女儿;另一位是HRM Winky,是1岁婴儿的母亲。而他自己身后,抛下了预产期在5月份的妻子阿娣。
在工友和老乡眼中,阿喜性格外向,有说有笑,也不曾听到他与公司有什么纠纷,何以在两三天之间,让这样一个平时脾气温和的人盛怒到成为杀人凶手。说法都与裁员有关。一说是公司裁员,却不肯按何金喜工作4年的年资付清规定的经济赔偿。另一说是公司要求员工上交厂牌,修改上面的进厂时间,而何不肯。还有一说是谈好的赔偿金额,却一再拿不到。冲突中,何金喜被印籍管理人员打了一个耳光,而当他报警后,警察来处理时,两位人事女主管却作了假证。这个案件中,初一读,我们会很同情两位HR的遭遇,感叹生命中的无奈与悲哀,但随着记者调整的深入,读到以下这部分,我心里不禁阵阵酸楚,这样的HR,我们该怎么评价呢?我想,毕竟斯人已逝,我们不应谈论死者生前所为,Ann也许是个好母亲,但绝不是个好的HRD。
“人事总监Ann于08年7月进入公司,工人们传说她因‘特别懂法律’而受到赏识。工人们认为,Ann最了解如何用法律来与工人周旋,挤压金融危机中劳动者本已经越来越薄弱的利益。公司把厂牌收上去修改,引起工人们的恐慌。一些年资长的员工,厂牌上的进厂年月都被改成‘2004年5月’———而工牌确实是劳资纠纷发生时,证明工作年限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之一。”
“从去年11月开始,工人们常能听到被裁员工与人事主管大声争吵。不过由于公司对员工采取分批解聘,每批多则十几人,少则四五人,得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关于裁减人员20人以上必须履行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一系列程序的规定,工人们也因此失去联合起来讨价还价的可能。Ann的裁员计划进行顺畅,绝大多数工人不管工作年限,只能拿到一个月或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不同意这个方案,那就去劳动局告我啊!也不看看我跟劳动局什么关系!’这是不同批次被解雇的员工都复述过的Ann的口头禅。”
“对于Ann生前的工作作风,被裁的配石员康美兰(化名)持有最直接的证据———在不愉快的交涉中,她偷偷留下了一份录音。2月的一个早晨,已经在公司工作5年的康美兰在大门口被保安拦住了。对方告诉她:‘你今天起不用上班了。’同一天,同一个部门,有5个女员工收到这样的通知。Ann坚持所有人只能补偿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康咨询劳动局的热线,得到的答复是,按工作年限每年可以赔偿一个月总额工资,外加一个月收入作为代通知金。在康的要求下,部门里同一周被裁的9个人一起去了沙头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陪同她们到了公司。这时,Ann就改口了,说不解雇她们了,可以留在公司继续做。”
“就在劳动保障中心的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康美兰得到的解除合同条件是:补偿一个月工资,比劳动法规定少5个月;少买的两年社保,也没有补偿。令女工们困惑的是,劳动保障中心的人,还当着她们的面跟人事总监讨论可以对付工人的手段———‘如果我们要继续去投诉,可以让我们请假,也可以不给,旷工多少天就算我们自动离职……如果要留在公司工作下去,我们的作息时间,要听公司安排,让我们休星期几就星期几。’康美兰说。下午,女工们只好签下与公司‘已经协商,同意离职’的文件。”
具体的案例大家可以点击如下链接查阅,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3/31/content_745769.htm
以上的案例可能有些极端了,现实中也许像Ann那样与员工水火不容的HR不在多数,但HR在工作中到底应该站在一个什么角度呢?
一味的站在老板那边就一定正确吗?如果说HR是员工和老板的桥梁的话,那说实话,桥梁好搭,但主要这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火候得掌握得当。否则就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老板为什么需要HR,因为老板需要有一个缓冲地带,有些话,有些决定,他要通过HR的嘴传达给员工,如果这话是好话,那你得记着,功劳是老板的,你一定要锦上添花的把话传达出去,同时切不可抢了功劳;如果这话不是好话,那我们更得清楚,这就是我们的工作,我们得替老板去扮演好这个“黑脸”,关键是扮黑脸也要注意手段和方式,像Ann那样“仗势欺人”“依法行事”,最终可能闹的一个“不在人事”的结果。
毕竟,HR说到底,也还是员工中的一员,只是我们这种员工又比较special,当你不得不为了老板扮演黑脸的时候,切记要“有话好好说”,员工也有委屈,员工也要倾诉,帮助员工争取适当的合理合法的权益,亦是HR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样,最终才能创造一个和谐的劳资关系,这样也才真正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什么呢?与人为善。当然我相信在我们这个群体中能够做到协调老板和员工关系的人屈指可数,可是即便没有到达这个层次,你是在做单一模块,或者干脆专职在做员工关系,那作为特殊员工时刻需要的警惕也无法避免。
有人说,老板是给你发工资的,所以你要努力工作,好像作者也是这样说的;但这个和我们谈到的工作本质问题并不矛盾。你需要了解自己的基本追求,但是基本道德要求你无论现在薪资等问题能不能满足,都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
安心工作,追求更高的条件,努力创造业绩,真实展示自我,自我学习,以及遵循职业道德(包括不背后说老板或者同事的坏话)是每个职业的职场人应该学会的,只是真正做到这几点恐怕每个人都需要经历一个个的挫折才能学会。


